2016年11月1日
如前述,印度之密教思想果是自太古至後世漸次發達形成。那麼亦須論及婆羅門密教與祕密佛教之同異點,尚要補述兩密教變遷的不足。凡兩密教都是由單純的方法,漸次變成複雜而各自經其變遷之結果。但概而言之,用其印契、儀式、念誦密咒、供諸供物與自己信奉之神格,是兩者都一致的思想。只有發達的祕密佛教用其佛教特有思想,特別應用印契、密咒(因印契是一面將所崇拜之神格與他發生特別活動的表現,於畫像或雕刻所表現邊,用崇拜此神格的虔誠的精神,以一定之法則來表現出來外部,使兩者相關聯而起。換言之,即神格之特質的活動與其崇拜者之敬虔的精神以手指來標幟之,如啞人之一定手勢來表示思想一樣)。
尚此兩密教之內容而言,婆羅門教一般的終極之目的是生天,但其密教的方法是完全發達於禳災的神祕力之表現,滿足現世的種種慾望之修法。然祕密佛教中,一般雜部密教思想是如《一字頂輪王經》說,一面依佛教的祕密修法能滿足現世的慾望表示佛智之廣大,令信者漸次歸入佛教為目的。他一方面「同經」第一「依法持禁戒」、「一心憶持咒識咒三摩地」、「出生及成就種種證相法,證法咒成已破滅生死家所願皆圓滿不久獲菩提」說,修此密法直接可到達佛果。言依其修法必得神格本尊之加持力達成目的,其修法之各種儀式所作,只是信仰對象具有一種他力意味,對於佛教之本旨之斷惑證真尚未表現。但是純部密教而言,與雜部密教亦有相同之點外,還有其修法之自力向上的修養法之其一一儀式所作,都有標幟着佛教之本旨的斷惑證真意義。換言之,身(印契:行為(口)密咒:言語(意)其言語行為所意起之精神狀態)一致相應表示與佛相融的境界之修法。可見婆羅門密教與祕密佛教之同異勿論,於佛教中之純、雜兩部之密教亦有同異之點是不可忽視的,後來在護摩修法之一節之說明中就可以明瞭。
(節錄自《秘密佛教護摩》)
請輸入電郵地址